取消政策
香港閃避球總會 (下稱本會)
取消政策
1. 此文件所提及的,包括但不限於班組﹑體驗﹑訓練﹑比賽等任何由本會主辦或;由本會提供服務的活動。確定活動時,本會將按機構 / 參加者類別,在活動前收取所訂項目之50%費用,或於活動完成後收取全額費用。
2. 機構 / 參加者 一旦接受發票及確認活動後即被視為明白並願意遵守所有條款及細則。本會有權隨時更改條款及細則而毋須另行通知,而該改動亦會適用於新或現有的機構 / 參加者。本會保留修改、變更或暫停活動之權利,如有爭議,均依據本會相關規定或解釋,並可予隨時補充。
3.如在確認活動後作打算取消,將按情況提及其他日子選擇重新舉辦活動;或在已付費用中扣除相關行政費用後;或不設退還已繳訂金。請參考以下列表:
活動前七天以上取消
如已繳訂︰可扣除30%行政費,餘數退還
如未繳訂︰支付活動費用的10%作行政費用。
活動前三至七天取消
如已繳訂︰所繳費用不獲退還,按情況可安排其他日子。
如未繳訂︰支付活動費用的30%作行政費用。
少於活動前三天取消
如已繳訂︰所繳費用不獲退還。
如未繳訂︰支付活動費用的50%作行政費用。
4. 本會有權不接受任何理由的延期及退款要求,包括(但不限於)生病、受傷﹑人數不足等原因。機構 / 參加者於付款前有責任參閱此條款,並自行理解及承擔有關風險。一旦成功付款後,所有預訂不設更改,及款項不設退回。
5. 如因惡劣天氣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取消的活動,本會將會因應其實際情況,有機會作出延期安排。所有延期名額需要於活動取消當日起計半年內使用,如機構 / 參加者沒有在限期前安排活動,本會不會另作補償,機構 / 參加者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退回款項。
6. 如因上述原因需要延期,機構 / 參加者可與本會商討雙方均同意的延期日期和時間,但只能更改一次,其後每次更改將收取行政費,甚或不獲處理。即使活動內容及安排有更改,活動費用亦不會因而減免。
7. 如機構 / 參加者遲到或未如約出席:按活動原定時間起計,如逾時多於15分鐘或以上將會自動取消活動,不設等候及/或臨時重新安排,一律不獲退款及延期安排。並需支付該活動全額費用。
8. 如中、英文兩個版本有任何抵觸或不相符之處,應以中文版本為準。
最後更新於︰2019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