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準則
香港閃避球總會 (下稱本會)
1. 本會承諾所有會務和活動也會在一個誠信,誠實,互相尊重和公平的環境下進行。任何參與本會活動的人士必須清楚明白本會或其他舉辦機構有關行為守則的標準。
2. 構寫此行為準則是為了令所有參與本會比賽或活動之人士清楚明白有關的行為標準。
3. 上述有關人士包括球員﹑球隊管理層﹑教練﹑球證﹑醫療人員及本會指派的任何人員。
4. 所有參與本會舉辦的比賽或活動之人員有責任了解﹑遵守及同意此準則。
5. 任何人士若不遵守此行為準則,本會有可能對有關人士進行處罰,包括但不限於停賽,逐出有關隊伍或失去代表本會出席任何活動或賽事的資格。
6. 在本會所舉辦的比賽或活動範圍內,參加者應時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任何人都不得做出可能損害本會及閃避球活動利益﹑聲譽或其他層面的行為。
7. 代表香港的閃避球隊員應時刻,
(a) 考慮到閃避球比賽的最大利益,包括公開表達對比賽及其任何方面的意見;
(b) 遵守比賽的紀律,規則和精神;
(c) 促進公平競爭和高品格的行為;
(d) 對任何一方也予以尊重,包括隊友,其他隊伍,國旗,國歌;
(e) 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展示和播音)作出不尊重場合的行為,或導致尷尬不得體的情況。
8. 本會為政治中立,不會作出任何政治貢獻。 本會也禁止將資金,資源或場所用於政治用途。
9. 以下行為將會被視之不當行為︰
(a) 擾亂國歌演奏,或以任何方式展示冒犯性或政治取向的訊息。
(b) 在體育賽事中以任何物件展示冒犯性或政治取向訊息;
(c)言語上或身體上侵犯,或對任何參加者或公眾人士懷有敵意;
(d)對裁判人員做出的任何決定以挑釁或不適當方式以的方式進行辯論,抗議,上訴或作出反應;
(e)對其他參加者或公眾人士展示出不禮貌行為或侵犯性言語,包括任何手勢及姿態;
(f) 冒犯自己隊伍或其他有關參與人士的國籍﹑種族﹑宗教﹑政治觀點﹑職業﹑膚色 ;
(g)使用任何禁藥;
(h)參加與閃避球比賽有關的投注/賭博/彩票或類似交易,和/或為此目的尋求或接受賄賂或其他利益;和
(I)濫用閃避球設備,衣服,場地設備或賽程。
最後更新於︰2019年1月